UPS超大件附加费变动通知:
1: 由2019年5月1日起, 大型包裹附加费的起收标准将调整为周长(2 宽+2 高+长)超过 300 厘米(此前是 330 厘米,超大件收费标准为388*U/1件); 收费重不够 40 公斤按 40 公斤收;
2: 如果单件周长超 300 厘米, 实重也超 68 公斤 将收取两个 388*U/件;

3: 限制转运包裹长度加周长超过400厘米 (原为419厘米)。


胜利通客服部

20190430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