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摩擦数量居高不下且呈增长之势,强度也在增大。从数量上看,根据WTO统计,在WTO成员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约每7起就有1起涉及中国出口产品。近期欧盟对我国鞋类发起的系列反倾销调查,仅仅广东一个省的涉案金额就上亿美元。
  其次、贸易摩擦逐渐从传统市场扩散到新兴市场。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加拿大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国,这些出口市场仍是今后贸易摩擦的“主战场”,双方的贸易关系将会出现“发展中摩擦,摩擦中求发展”的局面。而我国对俄罗斯、印度、南非、墨西哥等新兴市场的出口,年递增在25%以上,与这些新兴市场的贸易关系将会呈现“大问题不多,小问题不断”的局面。
  再次、贸易摩擦的将从单个产品逐渐扩散到产业,最后直抵政策和制度层面。外贸发展的早期和中期,贸易摩擦更多是集中于单个产品。随出口产品品种的不断增加,出口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改善,我国与国外的贸易摩擦开始针对某些产品群或产业。而且,在今后的贸易摩擦中考验的已不单纯是平息贸易争端的能力,更主要的将是考验制定政策和创建制度的水平。
  最后、贸易摩擦的直接诱因将呈现多形态性。贸易摩擦多发期的到来有它的必然性。贸易摩擦增长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是密不可分的。它是我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一个副产品、是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的一种负反应,与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有一定的关联性。对于一个贸易大国来说,贸易摩擦多是一个常态,关键是如何合理解决。
  从发展趋势看,今后外国与我国在农产品、纺织品、金融服务,高技术等领域,在出口量、世贸组织承诺、政策透明度等政策协调方面的摩擦还将加剧。
  国际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当前的国际贸易摩擦形势呈现两个新特点:(1)正在上台阶;(2)日趋激烈化。上台阶是指正在上第三个台阶。第一个台阶是关税壁垒、行政保护措施。世贸组织使所有成员大大降低了关税,努力取消行政保护措施。因此,这种初级贸易摩擦形式和手段已经大大弱化。第二个台阶是世贸组织允许各成员采取的3种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方兴未艾,同时,一些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以及贸易转移、市场扰乱、市场经济地位等手段和概念也在频频发生与使用。目前,贸易保护措施又上到新的第三个台阶: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摩擦过去也有,但现在比过去更加广泛化、常规化。
  在国际贸易竞争中,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各种目的和各种贸易壁垒形式交织在一起,使贸易摩擦形势更加复杂化、尖锐化。技术性的贸易壁垒措施是更具名义上的合法性、合理性、巧妙性,是更加冠冕堂皇的贸易壁垒手段。
  在全球贸易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调整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
  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有其科学的定义。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是一国(地区)为维护公民、动植物、环境安全、防欺诈、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秩序而采取的强制性的或自愿性的技术措施。这些措施将对其他国家(地区)的商品、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进入该国(地区)市场产生影响。狭义的技术壁垒主要是指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技术壁垒不仅包括世贸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还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包装标签标志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它们也经常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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