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通知,自2021-8-4起,所有欧洲件必须提供收件人正确名字、电话、邮箱,三者都不能缺,以便目的地清关和派送。

由于欧洲国家清关严格,所有不能清关或者正常派送的货件10个自然日内会被退回,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寄件人承担,请知悉!


欧洲税改通知要求:
一、7月1日0时起,欧盟海关将终止申报价值低于22欧元的进口货物免税政策。B2C货物(就是收件人是私人的)申报价低于150欧元(即200美金)随货发票上面请备注IOSS号码及VAT号,以免影响货物在目的地的清关。
二、即日起我司所有渠道欧洲欧盟国家方向货物要求:
(1)收件方是公司:提供公司注册号;
(2)收件方是个人:当地人提供个人身证号、外国人提供护照号、出运务必将IOSS税号,申报价值、体现在运单及随货发票上面;
(3)如寄件人无法提供这(1),(2)两项,收件人不配合交进口VAT税的货物有可能直接被退回或者销毁!同时将可能产生高额退回费用等相关杂费,如有费用产生将默认由寄件人承担并最终以实际账单为准,以上请知悉!
三、针对寄往欧洲27国申报价值低于150欧元或200美金的货物要求必须提供IOSS或者VAT,请各客户交货前自行提供,避免扣件延误时效,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欧洲27国如下:
奥地利、比利时、克罗地亚、卢森堡、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胜利通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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